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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新农村建设资金难题:资产赋权

2006-03-19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当前,新农村建设最现实、最迫切也最困难的问题是,建设资金从何而来?显然,政府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责无旁贷,但激发广大农村的内在活力,从深化农村物权制度改革入手,加速推进农村资产资本化进程则极可能是现阶段破解新农村建设资金难题、加速新农村建设的现实选择。

传统观点认为,农民缺乏信贷能力,一

方面因为农民缺乏符合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规定可供抵押的合格资产;另一方面,金融中介市场也缺乏针对主要面向农民的资产评估、抵押等中介服务机构、制度与金融产品。事实上,农民并不缺乏绝对意义上的资产。即使在现有法律框架下,他们也有土地、山林、房屋等的使用权以及有各类共有的社区公共福利设施和集体企业,他们缺乏的仅仅是法律对其产权的有效保护和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纸产权证明。

以农村土地为例,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农村土地不得抵押、不得转让、不得用于房地产开发,农村建设用地只能用于本地集体建设之用,如用于其他用途必须首先转化为国有土地,但转让价格却远远低于市场价格。如果该农地被规划为保护农田或生态用地,国家也无须补偿农民因无法将该土地用于其他目的所蒙受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显然,财产权利的缺损与受限是导致农民信用能力不足的根本原因。

因此,如果能够通过赋予或拓展农民财产以新的权能,抑或减少对农民使用其财产权利的约束,从而增加农民财产的市场可流动性,降低其交易风险,提升其市场价值,并通过市场中介将农民手中固化的各类财产转化为流动的资金或资本,用于农村建设与发展,这就是所谓的农村资产资本化。(《羊城晚报》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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