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香港廉政公署第一案

2006-03-23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总警司受贿露马脚

上个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警察部门是香港腐败的重灾区。一个典型的案例,便是“葛柏案”。

葛柏是英国人,技术职务是总警司,行政职务则是香港警务处九龙区副总指挥官,实际主持分区工作。葛柏从警22年间,立功无数,曾获得过港督和英女皇嘉奖

,其身份地位,显得极其特殊。

葛柏受贿的马脚早在1971年便已显露出来。当时加拿大有关部门对于一笔存在加拿大某银行的1.2万加元存款产生怀疑。这笔存款的户主名叫“卓柏”,身份是外交官,实际是香港的一名警察。加拿大方面将此事通报给香港,设在警察署内的香港反贪污室立即成立专案小组。在与专案组斗了两年后,葛柏自知后力不继,便想出一个办法:提前退休。警务处意识到,只要他退出警界,专案组遇到的阻力会减小,破案的可能性会增大,因此批准他于1973年7月退休。葛柏立即着手转移财产。他为自己设计好的后路是去加拿大。

作为总警司的葛柏很清楚,自己唯一的出路只有外逃。1973年6月8日,葛柏登上飞机,从新加坡转机飞回了英国。

1974年,专案组从葛柏的寓所及汽车里搜出三本账。对账本进行分析后,专案组发现葛柏收受贿赂的范围遍及九龙、新界各区及离岛,涉及的单位达到3000余家,包括歌厅、妓院、麻将学校、鸦片烟档等各种黄赌毒馆所,受贿总额不少于430万港元!这个数字让办案人员惊呆了。在上世纪70年代,葛柏平均每年的薪酬大约只有2万元,430万元与他的收入完全不符。

组建廉署 捉拿葛柏

当葛柏收受贿赂430万元和逃离香港的消息被报界捅出之后,香港市民愤怒了,纷纷上街游行,打出了“反贪污、捉葛柏”的大幅标语。那些长期呼吁要建立一个独立反贪机构的人也开始四处活动。

面对巨大压力,港督麦理浩委任高级副按察司百里渠成立一个调查委员会,彻查葛柏逃脱的原因以及检讨反贪工作。百里渠用很短时间提交了一份调查报告,建议改变反贪室因隶属于警察部门而根本无法独立侦查的局面,成立一个独立的反贪机构,实施更为严厉的反贪污法。

总督麦理浩异常重视这份报告,又在立法局会议上提议设立一个独立的肃贪机构。1974年2月15日,香港廉政公署宣告成立。廉署直属于香港总督,其他任何机构任何人都无权干涉廉政专员的工作。这使廉署拥有了很大的权力。

葛柏的档案被迅速从反贪室转至廉署,这是廉署的第一案。为了找到葛柏犯罪的人证,廉署努力了好几个月,希望有关人员出面指证葛柏,但没有一个人站出来。就在此时,廉署得知湾仔警署的一名华籍警司曾经向葛柏提供过2.5万元贿款。廉署拘捕了这名华籍警司。经过一番激烈较量,华籍警司表示愿意当廉署的污点证人。

正是凭着这2.5万元贿赂的证据,廉署向英国当局提出将葛柏引渡回香港受审。1975年2月17日,葛柏被押回1个多月后,香港维多利亚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最终,法庭认定葛柏受贿2.5万元罪名成立,判其入狱4年。

对于这样的判决结果,普通的香港市民显然是不满意的。但是,就法律意义上说,主审法官杨铁梁认为,这已经是香港司法史上一次不小的胜利。因为第一次因贪污罪将一名高官送进了监狱,在香港反贪史上,开创了一个极其重要的先例,也为后来廉署卓有成效的反贪工作,打开了良好的局面。 (《廉政公署全传》黄晓阳著中国长安出版社出版)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