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萝岗街供销社与张某于1997年11月20日签订了借贷合同,张某向供销社借19933.13元。至2004年7月,张某总共归还12500.90元,剩余7000多元尚未支付。不幸的是,张某于去年5月病故。张某的儿子小张以不知情为由拒不承认借款合同,拒绝继续向供销社偿还剩余款项。供销社遂向萝岗街司法所提出调解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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