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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策新规定

2006-04-06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贫困生可直接申请资助金

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日前成立。该基金会资助的对象,包括内地大中小学贫困学生,在内地学习、进修的港澳台地区家庭困难生。资助标准为:以每人计,小学生每学年600元,初中生每学年800元,高中生每学年1200元,大学生每学年6000元。 (《京华时报》

3.31)

北京将停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

北京市政府新出台的《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意见》规定,北京市将停止对非公有制企业收取集贸市场管理费和个体工商户管理费。(《京华时报》4.1)

北京公积金贷期延长

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方式和提取方式将从4月1日起发生变化,借款人的贷款期限最长限定到借款人70周岁。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可申请提取公积金。(《北京晨报》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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