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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大学生行窃未被公诉

2006-04-09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2004年,小兵(化名)从老家考入北京一所著名的医学院。2005年,他的弟弟也考上了大学,本来就不富裕的家庭要供两个大学生真是雪上加霜。小兵曾试着申请助学贷款,但是村里认为他的父母身体无残疾也无精神问题,没有出具贫困证明。小兵也没有把自己的困难向同学和老师说明,想自己凑齐学费。

2005年暑假,

小兵没有回家。可是整个假期他也没找到合适的工作。他怕交不齐学费会被学校开除,就偷拿了同学的银行卡,还留下一张纸条“先借你点钱来周转一下,以后还你”,随后,从卡里取走了5000元。

北京朝阳检察院检察官李祥琼经过调查证实小兵供述的情况真实。检察官认为,小兵的犯罪较为轻微,主观上恶性不大,认罪态度很好,有悔罪表现,而且赃款已经退赔,被害人也请求不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再对小兵提起公诉审理判刑,会记入档案成为一个人生污点,小兵也会因此失去上学的机会。于是,检察官向北京朝阳检察院申请对此案作相对不起诉处理。最终,检察院对小兵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京华时报》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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