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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于助人的加拿大人

2006-04-13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加拿大人很乐于助人,或是以志愿者的身份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或是直接捐款。

1996年,加拿大平均每个纳税人捐款730加元,总计40亿加元。而乐于奉献与富裕并无直接关系。一些富裕省份在这方面不是最慷慨的,而像纽芬兰省等收入不高的地区,居民却贡献最多。加拿大的企业在捐款上也很大方,1995年它们共捐献了

5亿加元。加拿大的法律中有关于捐款可以免个人和企业所得税的规定,也在这方面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加拿大人以志愿者身份参与各种活动的历史由来已久。志愿者不仅意味着无偿奉献,而且完全是出自个人的意愿。在1936~1939年西班牙内战期间,有一千多名加拿大人参加了“国际纵队”(白求恩也是其中一员),协助西班牙共和政府与佛朗哥法西斯军队作战。他们参加过5次战役,伤亡过半。从世界范围看,加拿大人的奉献精神也是很突出的,25%的加拿大成人做过义工,而美国人中只有20%,英国人15%,法国人10%。1999年第13届泛美运动会在加拿大温尼伯举行,被公认是历史上最成功的一次,其成功的因素之一是2万名志愿者的奉献精神。泛美运动会组委会主席认为,世界上没有一个地方的志愿者能像加拿大的志愿者那样无私付出。

加拿大人重视社会义务工作,他们认为在这种工作中可以得到金钱以外的收获。可以扩大社会生活的范围,结识许多新朋友,得到书本以外的知识。如家长鼓励孩子参加慰问老人的活动,可以使孩子受到敬老教育,懂得关心别人。加拿大人很注意一个人的社会经验,在一些大学里申请某些奖学金时,还要社会慈善机构提供该学生参加义务活动的证明。参加社会义务工作既培养了公民的社会责任感,也丰富了个人阅历。 (《列国志――加拿大》刘军编著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3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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