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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独”家庭婚姻要走好

2006-04-20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上世纪80年代初出生的第一代独生子女,开始进入了谈婚论嫁的高峰时期。他们成家后,往往对子女、双方父母以及生活琐事等问题不知如何处理,以致互相指责,最后闹得分道扬镳的情况也不少见。

2003年底,周小姐与上海市的顾先生结婚。婚后,夫妻双方恩爱有加,第二年儿子出生。周小姐与顾先生都是家里的独生子

女,儿子生下后双方父母无意间谈到了姓氏问题。周小姐的爷爷年事已高,非常在意姓氏。为了爷爷,周小姐跟顾家谈起孩子的姓氏,可公公对儿媳妇提出孩子随母姓的要求断然拒绝。

原本一个幸福的家庭,因孩子的姓氏问题,夫妻心存隔阂,俩人各住父母家,平常也很少在一起,僵持了大半年后还是各奔了前程。

吴先生和黄小姐去年“五一”结婚,婚后,双方的父母都希望和他们生活,黄小姐还是和公婆住在了一起。

有一次,黄小姐让老公帮她打洗脚水,没想被婆婆说,“你怎么可以叫他帮你打洗脚水呢?自古以来只有老婆给老公打洗脚水的道理。”黄小姐不服气,吴先生不知道劝说谁好。每次争吵过后,吴先生都苦恼不已,感受不到一点家庭生活的乐趣。

年前,吴先生打算买份人身意外保险,在写受益人时,他和老婆商量:“我妈只有我一个儿子,养育了我20多年,应该孝敬我妈,受益人就写我妈吧!”黄小姐一听不答应了,“我也只有你一个丈夫,难道我不是你最重要的人吗?”为此,小夫妻俩吵来吵去,吵出了裂痕。最后是一纸诉状,把两人美好的婚姻在公堂上作了个了断。

上海市松江区法院的胡法官说,在传统婚姻里,因婆媳关系不和导致离婚是常见的事。现在,随着我国第一代独生子女婚配期的到来,特别是“双独”家庭的出现,以自我为中心,互不谦让,最后为一点小事闹上公堂离婚。对此,应引起社会的重视。(《中国妇女报》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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