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赖账人豪宅被拍卖

2006-04-20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几年来,江苏省苏州市于某因种种原因欠下上百万元的债务,将其诉至法院的债权人有六七人。但于某抱着“千年不赖、百年不还”的心态,对上门要钱的债权人就是不愿想办法尽快偿清债务,一拖再拖,致使拖欠的债务长期得不到解决。这些案件进入法院执行程序后,于某多次向法院执行人员表示无力还款。

针对于某

“债多不愁”的无所谓态度,金阊法院认为,于某没有完全偿还债务之前,应限制其高消费行为。经查,于某当时居住的房屋有三室二厅,共140多平方米,装修豪华,且处于地价较高的市中心。显然,于某作为长期欠账不还的债务人,仍居住如此宽敞房屋是不妥的,对诸多债权人来说也是不公平的。对此,法院委托某拍卖公司对该房依法强制拍卖,共得拍卖款73万余元。法院将拍卖款中的20万元购买了一套40多平米的二手房供被执行人于某一家居住,其余数十万元的房屋差价款被全部用于清偿其所欠的债务。(《法制日报》4.14)

[值班总编推荐] 以劳动谱写时代华章

[值班总编推荐] 青年的朋友习近平

[值班总编推荐] 让青春在科技创新中焕发更加绚丽 ...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