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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远明:难以站立的举报者

2006-04-27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4月18日下午,昏迷不醒的四川省武胜县工商局党组书记龚远明被警车护送,由县人民医院转至重庆一家医院。被伤之后的15天里,龚远明已做过3次开颅手术,生命垂危。

那场噩梦是4月3日晚10时到来的。“我和丈夫一起散步回来,”龚远明之妻李亚回忆说,“走到楼梯口时,突然冲出3个人,其中一个捂住我的嘴,

另两个拿着钢管朝他拼命打。”

突袭导致龚远明右脑血肿、脑腔积血,左耳被砍断,左脚脚筋被割断。

龚远明遇袭前,曾持续不断地实名举报。

20年前曾“扳倒”县委书记

54岁的龚远明,是土生土长的武胜人,自小家境贫寒,后通过招工摆脱农民身份,13岁成为当时太山公社的团委副书记。由于聪明能干,一度成为县委副书记培养对象。然而,1981年,因为一次轰动一时的举报,他的仕途几乎断送。

当时武胜的县委书记,因为违规将自己一名亲戚顶替别人名额参加招工,并且倒卖40斤桐油,被龚远明举报后撤职。《人民日报》曾报道过此事,在武胜轰动一时。

但龚远明为此付出了代价,他被下放到煤矿“锻炼”,失去了干部身份。一直到通过参加考试入县乡镇企业局工作。1983年,龚远明调入县工商局,一呆20多年,从科员到股长、副局长,直到1992年任工商局局长。

龚远明1980年代还做过另一件出名的事。当时武胜狂犬病流行,由于当地没有狂犬疫苗,致使多人死亡。当时的有关人员因为怕担责任,一直瞒报。龚远明通过不断举报,最后使此事暴露,中央及时空运来狂犬疫苗,避免了更大灾难。

再度举报

在工商局工作20多年间,龚远明在举报方面似乎一直无甚作为。直到2004年夏天,他再度出手了。

龚远明的举报材料,针对的当地官员,有的与招商引资有关,其中又多涉及土地和拆迁。

龚永明在举报材料中称,“2003年夏、秋,某领导违法占地近100亩,用大跃进的方式建成近8000平方米的‘白坪养猪场’。为供领导参观,又到处找猪放到场里。2004年2月,将建这个养猪场时县财政先垫支的500万元以县委常委会的名义,盖上县委公章送给了白坪养猪场。”

举报材料还称,2004年武胜开办龙舟节时,为了缩短下河看龙舟的路程,将路挖下1~12米,使得几十户商铺和人家悬在半崖,一直未被搬迁和获赔。而白坪饲料厂旁,有60多户农民住在工棚一样的简易房里,某公司欠农民数百万元补偿费未兑现。

此外,龚远明还举报了很多内容,包括井研县黑恶势力问题;某公司有关人以建超市的名义申请用地,后来却私自改变用地用途,改建商住楼,少付用地款近2000万元……

倔强的性格

去年以来,龚远明不断接到匿名电话,威胁他不要再举报。去年11月,杀手曾到在重庆工作的龚的女儿住处,幸好两个月前,女儿龚漪已经出国。

而龚远明似乎并没有太当回事,接到威胁电话后,甚至没有向公安机关报案。但女儿的事情震动了他,这位倔强的汉子于2005年12月向四川省委发出《关于请求保护我及家人生命安全的紧急报告》。他说,只要我的生命尚存,国家资产不追回、失地农民未安置,我就要坚决地向上级控告到底,直至中央,必要的时候我愿将我的鲜血和生命贡献给反腐斗争。他还于2006年3月26日向四川省公安厅发信举报,并请求保护其本人及全家的人身安全。此外,龚远明还写好遗书交由广安市工商局党组保管。(《南方周末》4.20)

链接

应建立举报人保护法

导致举报人“流泪”又“流血”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中国还没有专门的保护举报人的法规,政策性规定又显得软弱无力,对报复者只能进行事后惩罚,起不到事先保护的作用。更重要的是,没有建立举报人特殊保障制度,泄密事件不断发生。

实名举报将给举报人带来无法预料的风险,国家必须为实名举报人的权益提供有效保障,建议尽快通过完善立法,实现对实名举报人的弱势补强,更好地实现全社会的公平正义。(《南方周末》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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