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手机上个月被盗,上周我的朋友说,发现我的手机在张某手里使用,我立即找了几个哥们,把张某带到某旅馆内,逼张某招供,张某承认是其所偷。我以报警相威胁强行向张某索要3000元钱,第二天张某送来500元,并自愿出具2500元的欠条一张,请问我的行为触犯法律吗?
专家解答:
张某盗窃财物已构成盗窃罪,但他的合法权益也应受到法律的保护,你以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客观上采用威胁手段逼迫张某交出财物,符合敲诈勒索罪的特征。(《法制晚报》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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