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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律矫治“穷孩子原是领导子女”现象

2006-04-30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据报道,吉利控股集团董事长李书福以2.33亿元的捐赠,成为中国最慷慨的慈善家之一。然而,这位慈善家最近在资助1000名品学兼优的寒门学子完成大学学业的时候遇到了麻烦。掏钱不难,难的是还得花更高成本找到名实相符的受助人。因为他们以前上过当:“穷孩子”摇身一变,原来是当地领导之子。

慈善事业在

我国刚刚起步,社会一面在鼓励和动员富豪慷慨捐赠,一面又因为缺乏相应的审核和监督制度,或执行力度不够,使有限的慈善扶贫资金往往流到并不贫困者的手中。更有甚者,一些地方领导通过提供虚假信息使自己或子女享受了本不该享受的捐赠。

在这一现象的背后,不仅有着关乎诚信的道德问题,更有一个法律盲区:贫困者有接受慈善捐赠、捐助的权利,但是同时也应当承担必要的法律责任。如果因为提供不真实的信息而骗取了捐赠,一经发现和查实,必须立即如数或加倍退还所得捐助,情节严重者还应当受到法律的惩处。

现在,即便一些人骗取了慈善捐助,被发现后也往往是不了了之,使慈善事业的公正性和救助功能不能很好发挥。对此,有必要进行司法介入,一面矫正慈善捐赠活动存在的偏差,确保捐赠信息的真实性;一面保护更多贫困者接受慈善捐赠、捐助的权利得到有效的落实。(《羊城晚报》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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