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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能领取亡夫抚恤金吗

2006-05-04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张女士的丈夫是某单位下岗职工,他在领了两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后,突发心绞痛猝死。张女士平时经营点小本生意,勉强维持自己和8岁女儿的基本生活。前不久,张女士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领,要求领取丈夫的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抚恤金,但一次性抚恤金未得到批准,请问为什么?

专家

解答: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保险基金用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另外,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的规定,对其家属一次性发给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因张女士靠经营小本生意维持生活,不靠丈夫供养生活,因而不属于规定中被供养的家属,所以不能享受到抚恤待遇,但可申领一次性丧葬补助金。由于张女士的女儿是丈夫生前供养的直系亲属,所以可以申领抚恤金。 (《法制晚报》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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