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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蚊子咬伤算不算工伤

2006-05-11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去年夏天的一个晚上,某建筑单位工人小王在野外干活时,脖子被毒蚊子叮咬。第二天,小王的整个脖子红肿,头也不能低。医院检查后确诊系蚊虫叮咬所致。

20多天伤好后,小王向单位要求认定工伤,但被单位否决,只是将其养伤期作为病假处理。小王对此不服,咨询了有关部门。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热线123

33接线员认为,小王被毒蚊子咬伤不属于工伤认定范围。只有小王在工作岗位被蚊子咬伤后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才算工伤。

北京兆君律师事务所张律师认为,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第一款,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可认定为工伤。他认为“事故伤害”不仅仅包括由于机械等造成的人身伤害,也包括因外来因素受到的伤害。而小王被毒蚊子咬伤恰恰是属于因外来因素受到伤害的一种。

北京昌兴律师事务所王律师认为,小王有工友和医院的诊断为其证明,就可以申报工伤。其中,申报工伤与伤残等级不是一回事,不是说伤口愈合了就不能申报工伤,因为即使是没有构成伤残等级,若符合申报工伤条件,发生了事情造成伤害,就可以申报工伤。

律师们指出:认定工伤必须要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由其最终决定是否属于工伤才具有法律效力。(《劳动午报》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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