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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探儿法院被逼担保

2006-05-11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两年前父母离婚,10岁的小刚被判跟随母亲陈红,父亲李磊按期支付抚养费。不久,李磊以陈红不让他看儿子为由,拒绝继续给付抚养费。陈红向北京门头沟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前夫按期支付抚养费。

法院多次找到陈红,劝说陈红能让父子小聚,可是对方就是不肯松口。直到法官做通了孩子姥爷和姥姥的工作,事

情才有了转机。陈红说,我同意交出孩子,但前提是法院要做担保。法官没办法,只好承诺说孩子在两天内准时归还。

执行当天,陈红不愿见前夫,是法官把小刚接到法院交给李磊的。亲父子相见却多了几分陌生,李磊不停地亲着儿子。48小时后,李磊将儿子“还”到法院。法官最终将孩子送到陈红家。

目前,因无法探视引发的不支付抚养费的执行案件呈上升趋势,而与探视权有关的执行案件,是各类执行案件中最难的。类似情况给孩子心理造成的二次伤害究竟有多深,离异的父母考虑了吗?(《北京晨报》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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