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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应树立怎样的休闲观

2006-05-14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统计表明,人均GDP达到1000美元时,就会产生休闲需求。那么,旅游与休闲有何区别?中国人应树立怎样的休闲观?记者为此采访了三位研究“休闲学”的专家。

假日经济≠休闲经济

王琪延(中国人民大学休闲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假日经济确实称得上是蓬

勃兴起的增长点。但这并不意味着假日经济就是休闲经济,它只是休闲经济中的一部分。

魏小安(中国旅游文化资源开发促进会副会长):旅游、度假是休闲的方式之一,但不是全部。休闲是人们对闲暇时间的利用方式,是一种新的社会生活方式。休闲大致有两类,一类叫做积极休闲,包括旅游、度假、文化、体育活动,到外边看电影、吃顿饭,甚至包括女人逛街。另一类叫做消极休闲,即睡懒觉、打麻将等,这些甚至是多数人目前的休闲方式。

马惠娣(中国艺术研究院休闲研究中心主任):休闲产业是指与人的休闲生活、休闲行为、休闲需求密切相关的产业领域,包括娱乐业、旅游业、服务业、文化产业、体育产业为龙头的经济形态和产业系统以及由此连带产生的产业群。休闲和消费关系密切。以休闲大国西班牙为例,休闲产业是国家四大产业之一,其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45%。

休闲不是工作的对立面或延伸

魏小安:休闲不是工作的对立面,也不是工作的延伸,否则就会妨碍休闲和生活质量的提高。

马惠娣:在西方,对休闲的认识最早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他把休闲誉为“哲学、艺术和科学诞生的基本条件之一”。这一思想成为西方文化传统很重要的一部分。几千年前的中国圣贤们,对“休闲”二字就有精辟的阐释,“休”,倚木而休,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闲”,娴静、思想的纯洁与安宁。从词意的组合上,表明了休闲所特有的文化内涵和价值意义。休闲不仅是寻找快乐,也是在寻找生命的意义,它应以文化作为其灵魂。(《团结报》5.9张景勇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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