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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岁的女人咋影响企业形象了

2006-05-18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近日,辽宁省朝阳市一商业城规定,40岁以上的女人不允许站柜台卖货。商城负责人解释说,“40岁的女人太影响企业形象,我们是窗口单位,这样做是为了树立企业形象。”

为了树立形象,企业可以采取措施,使自己在竞争中处于更有利的位置,但前提是措施不能违法。每位公民都有工作的权利,该商业城不允许40岁以

上的女人站柜台,等于剥夺了她们工作的权利,侵害了她们的合法权利。

其实,年龄大的员工同样能为企业树立良好形象。今年厦门市的“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平均年龄40.7岁,广东省去年的146名全国劳模平均年龄45.2岁,全国许多地方的劳模平均年龄都在40岁以上。

说到底,该商业城并不一定是想通过提高服务水平来树立企业形象,而是想利用年轻员工的脸蛋来打造企业的“面子”。这比真正提高服务水平来得更容易,也更好操作,而这正是管理上的“懒汉”思想。

一家商业城以树立企业形象为借口,明目张胆地歧视员工,而这一现象竟然出现在一个窗口单位,不得不令人深思。(《齐鲁晚报》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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