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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岁女童索万元补课费

2006-05-28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日前,北京朝阳法院受理了一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原告10岁女童小红(化名)在起诉书中提出了近两万元补课费的诉讼请求。

小红向法院起诉称,2006年3月2日17时左右,她和父亲在回家路上被刘某驾驶的小轿车撞出20多米远,当时她的腿就不能活动了,经交警认定刘某负全责。她随即被送入医院就诊,医生要

求她住院治疗,卧床3个月。这意味着她不得不停学停课,她只好请家教到家里来上课。  (《北京晚报》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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