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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府井劫杀的哥凶犯获死刑

2006-06-04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去年9月11日,艾绪强从自己的暂住地北京朝阳区崔各庄奶西村骗乘李文发驾驶的出租汽车,当车行驶在东城区灯市口西侧路北时,劫取李的出租车并沿王府井大街由北向南驶入步行街,冲撞多名行人,导致包括李文发在内的3人死亡,6人受伤。今年5月30日,北京市二中院以抢劫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艾绪强死刑,并

赔偿死者家属和伤者经济损失共100余万元。

32岁的艾绪强出生于河南农村,有兄弟姐妹6人,小时候曾被胞弟所伤,瞎了一只眼睛。艾绪强曾有一段短暂的婚姻,离婚后到北京作为农民工开铲车打工,却没有得到工钱。艾绪强辩称,他是为报复社会才冲撞王府井的。

尽管艾绪强被判处极刑,但被害人的家属们对此并不满意,因为法院调查艾绪强几乎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被判赔的100多万元很可能执行不了。

资深刑事律师张平说,按照法律规定,犯罪行为人罪责自负。目前,我国还没有国家救济制度,而且,国外也没有。如果被告人确实无力赔偿,也没有什么办法。人的身体器官是私有财产,处理权在于他自己,其他任何人都无权决定。(《京华时报》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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