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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县竟瞒报交通死亡52人

2006-06-04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近日,陕西省平利县一读者举报称:平利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交警大队大队长陈衍平两年多时间弄虚作假,有意瞒报交通事故,瞒报死亡人数……

随后,记者赶赴平利县展开调查。平利县交警大队一位工作人员出具的道路交通“四项指数”清单上显示:2004年,平利县发生交通事故208起,死亡18人,伤45人,经济损失

4.35万余元;2005年平利县发生交通事故223起,死亡22人,伤41人,损失1.54万余元……

经安康市交警支队事故科证实:2004年平利县上报的交通事故只有3起,死亡2人,2005年上报交通事故4起,死亡1人;今年元月至4月,上报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据了解,从2004年1月至2006年4月,在将近两年半的时间里,平利县交警大队共瞒报交通事故420多起,瞒报交通死亡人数52人!

据介绍,因交通事故“四项指数”全面下降,2004年年底考核中,平利县交警大队从排名靠后的三类大队,上升为一类大队。2005年,仍是位居中上的二类大队,并连续两年成为全市当年的“先进大队”。

5月25日,平利县交警大队队长陈衍平解释说,这是交警系统内部公开的秘密,大家都是这么做的,上面也知道这情况。要完成上级压缩“四项指标”的要求,只能按上级的要求去做,没有如实上报实际死亡人数,不这样做过不了关,影响年终考评。再说交通事故和死亡人数多了,也影响当地政府形象。

目前,案件已被移交到县纪检部门查处。  (《华商报》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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