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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调整县域经济评价体系

2006-06-15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近期,河南省对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调整,引起各界人士的高度关注。

从明年起,全省县域经济综合实力排序,将按照新体系进行考核评价,新的考核标准取消了三项指标,分别是“居民储蓄存款余额,新增居民储蓄存款占GDP比重,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占GDP比重”。并将“规模以上工业利税总额占规模

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调整为“规模以上工业利税总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更能准确反映工业经济运行的效益情况。将“工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调整为“第二、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更能全面地反映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的情况。

新经济评价体系增加了8项指标,分别是“人均粮食产量,税收占财政一般预算收入比重,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化率,科教文卫事业支出占GDP比重,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降低率,主要污染物排放降低率,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针对河南省县域经济发展中的薄弱环节,促进县域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中国改革报》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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