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事先通知工会

2006-06-18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王卫东在一家外方管理的商场做营业员,最近他在盘点时发现货物缺少,公司怀疑是他偷的,单方面提出解除了劳动合同。王卫东问,单位的决定是否要通过工会,工会到底能起到哪些作用?

律师解答:

根据有关

规定,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认为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要求重新研究处理时,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未通知工会并由此发生争议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中予以补正。 (《文汇报》6.13)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