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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为何不如“吃低保”

2006-06-29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和许多困难家庭一样,重庆沙坪坝区天星桥街道的老况,一家三口的生存是他肩上沉重的压力。他好不容易找到一家三星级酒店从事服务工作,但每月收入却只有500元,除了交通、吃饭等成本,所剩无几。他于是辞了工作,一家三口申请“吃低保”,按重庆每人195元/月的标准,一家人每月的低保金达585元,不仅比上班的收入

高,而且还是没有成本的“净收入”。老况由此彻底放弃了找工作的念头,以低保度日。

像老况这种有劳动能力而不愿就业的“低保户”在全国较为普遍,就业不如“吃低保”成了一个令人尴尬的现象,这是因为低保政策的体制缺陷和最低工资标准提高明显迟缓造成的。

我国低保政策实行的是差额补助办法,也就是说,低保家庭如果通过就业多挣1元钱,就意味着少得到1元钱的救助。例如在北京,夫妻俩双下岗、有一个孩子的三口之家,每月领取低保金900元。如果再就业,夫妻每人每月领取的工资600元左右,加起来1200元。实际上,上班比不上班只增加300元钱,孩子能享受的许多教育优惠政策还没有了,这显然影响了低保户找工作的积极性。

(《河北青年报》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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