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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救人溺亡被指擅自离岗

2006-07-13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北京通州区的宝通服装厂,与范美服装厂共用大门,厂区内有一个U形的约20米宽的人工湖面。7月3日晚上,范美服装厂女工小苏和小梅到河边散步时,想下到河边洗脚,小梅不小心掉进河里。小苏不会游泳,只好大喊。

正在宝通服装厂加班的王林(化名)听到消息后,立即冲出车间救人。他一个猛子扎进湖里,却再也没有

上来。工人们划了一只小船赶过来,将小梅、王林打捞起来,19岁的王林已经死亡。小梅也因抢救无效第二天死亡。

王林家属前往宝通服装厂协商善后赔偿事宜。“王林在工作中没有向车间主任请假就出去救人,属于擅自离岗,因此其救人身亡不列为工伤范畴。”宝通服装厂负责人表示,“王林救的是范美服装厂的人,范美服装厂也应该有责任。”他们愿意配合王林的亲属,去找范美服装厂要钱。

日前,王林的叔叔告诉记者,宝通服装厂的负责人表示最多只能赔3万元钱,对这个数字,他们并不满意。

又据报道,家属已经和厂方达成协议,厂方支付家属4.5万元作为善后费用。(《北京晨报》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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