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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嫂争取性权力

2006-07-13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在深圳,一个来自重庆的打工嫂,在自己的性权利屡屡受到侵犯后,不是选择沉默,而是奋起反抗,全力维权。

打工者没有正常的性生活

周莉今年30岁,是重庆市巴南区人。1994年7月高中毕业后,她开始了打工挣钱养家的日子。她先后到过辽宁

、上海、福建等地,做过保姆、钟点工、清洁工,也在大街上散发过传单、为送水公司送过水、在建筑工地当过建筑小工。

1998年春节过后,周莉与老乡们一起,来到深圳打工。经过努力,周莉进了一家有300多名员工的台资手表厂,当了一名工人。

2000年4月,经人介绍,周莉与一个在广州打工的辽宁小伙黑子相恋了。黑子与周莉同岁,老家在辽宁省营口市。经过近两年的恋爱,2002年春节周莉与黑子结了婚。很快周莉就怀上了孩子。

2004年3月17日,周莉生下了一个白白胖胖的儿子。孩子刚满月,周莉就叫黑子外出打工。孩子一岁后,为了结束相思的苦,同时也为了多挣点钱供孩子以后上学用,周莉把孩子交给婆婆带,再次回深圳,重新回到原来那家工厂,依然做原来那份工作。黑子则辞去了广州的工作,来到深圳。两人以每月700元的租金,在深南大道附近租了一间小屋子。

让周莉没有想到的是,她与黑子天天厮守的梦想很快破灭了。原来,手表厂实行军事化管理,平常严格控制员工外出。厂规规定,所有员工必须住厂职工宿舍,工厂每个月放假两天。其余时间,未经许可,任何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出厂。没结婚前,周莉倒也不觉得这个规定有啥不好,反而觉得这样自己省去了一大笔外出租房的费用。重回手表厂后,周莉发现,这样的规定,让她与黑子感觉到非常无奈。厂里这样规定,使得他们夫妻一个月内只能见一次面。

5月22日,黑子单位因没订单,提前放员工休息。黑子难耐寂寞,便悄悄来到周莉的工厂看望周莉。但周莉的宿舍有其他的姐妹,两人想亲热也不行。于是两人出了宿舍门,手拉手地在工厂里走着。

后来他们边聊边走到一处草丛里,四周静悄悄的没有一个人影。黑子一把拉过周莉钻进树阴下面的草丛里。周莉夫妻沉浸在一片黑压压的静谧中。突然,一声断喝惊起了草丛里的夫妻俩:“什么人?干什么的?”他们连衣服都没有来得及穿好,就被带到工厂保卫部。

经过一番折腾,他们俩的夫妻关系总算是证明了,被放出了保安室。两个人为这件事还闹起了矛盾。

打工妹维权首战告捷

周莉想起工厂里那些已婚的姐妹们,聚在一起的时候常常会谈到各自的性生活。有的是新婚夫妇,每天都希望见到对方,可是每月却只有一次见面机会。有的有时实在忍不住了,只好借口有事,两人悄悄约好在外面找便宜旅社开一个钟点房,草草了事。她想:难道我们打工妹、打工仔就不是人,就该矮人一等,不能有正常的性生活吗?

周莉进一步调查发现,像她们厂的这种情况,在深圳多如牛毛,不光是深圳有这种情况,国内其它地方也很多,具有普遍性。她觉得,打工仔(妹)的合法性权利应该得到尊重,厂里的做法必须纠正。

如何说服姐妹们,从哪里入手,让工厂能接受自己的要求呢?凭感觉,周莉觉得工厂的做法是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的,但具体哪点违反了,她也说不出一个所以然来。突然,周莉脑子里灵光一闪:《劳动法》!我们国家不是有《劳动法》吗?这法律不是规定每个人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五天、休息两天吗?现在厂里一个月才放我们两天假,这不是明显违背《劳动法》的规定吗!我们干吗不争取按《劳动法》规定一个星期休息两天呢?这样的话,我们夫妻见面的次数不是可以由一个月两次增加到八次吗?

周莉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姐妹们。姐妹们一听非常高兴,当即推荐周莉为组织者,牵头向工厂交涉,随后姐妹们又串联了其他已婚男工。2004年9月6日,周莉他们30多个已婚员工找到厂里人事部,要求按国家的《劳动法》规定,一周休息两天,工作五天。

四天后,厂方贴出一张“告示”,工厂以周莉擅带陌生人在厂绿化丛里过性生活,违反了厂规有伤风化为由将她开除出厂!同时被开除出厂的还有其他随周莉一起到厂里上访要求解决一周休息两天的工友们,开除他们的理由可谓五花八门。

当看到自己被开除时,周莉认为现在大家应该团结,齐心协力,要联合全厂员工向工厂施压,不但要工厂收回成命,同时还要同意大家每周休息两天的要求。于是,她向工友们说出了自己的想法,得到了工友们的认可。

为了能让工厂顺利接受自己的要求和条件,周莉总结了第一次向厂里提要求被拒的原因,发现只是已婚员工们在抗争,那些未婚员工没有发动起来。于是她决定发动全厂员工一起向工厂施压。

2004年9月23日,全厂员工随周莉一起,来到厂人事部,再次提出了每周休息两天的要求,同时要求恢复被除名者的工作。否则,全厂员工集体辞职。

2004年国庆前一天,手表厂再次贴出“告示”:国庆后,员工们将每周休息两天,每天中午12时至下午1时、下午5时30分至6时30分、晚上9时30分至10时30分,员工们还可以有一个小时的时间出厂办自己的事,让周莉高兴的是,她与其他几个被除名的工友的工作也恢复了。

让天下打工夫妻都幸福

周莉又想,要是厂里能给已婚员工们修建夫妻房,那该有多好啊!

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周莉觉得厂里的作法不仅违反了《劳动法》,也违反了《婚姻法》,完全是没有人性关怀的表现。于是,她带领工友们又向厂方提出了修建夫妻房的要求,但厂方非常坚决地拒绝了。周莉于是决定向深圳妇联、工会、劳动等职能部门投诉。

周莉和工友们将投诉信交给了《南方都市报》,委托他们把投诉信代转市总工会、市妇联和市劳动局。6月28日下午,该报记者将这封信件送到深圳市妇联。6月29日,该报以《深圳外来工讨要夫妻生活权》为题报道了投诉信的内容。

深圳市妇联接到投诉信后,非常同情周莉投诉信中所反映的问题。妇联副主席原丽萍表示,对于投诉信中所反映的问题,即手表厂员工因出厂受严格限制而影响了夫妻生活这个问题,她认为“这是违法的行为”。她说:“工厂员工在不工作的时候,除了公安部门外,没有任何组织机构和个人有权力将工人限制在一定的区域内活动,这是宪法赋予的人身自由权利。”她认为,正是因为这种出厂受限,导致周莉所在工厂已婚夫妻不能正常地生活在一起。虽然各个工厂有各自的管理办法,“但我们也要呼吁一下各企业的管理人员,应该在对工人的管理方面更加人性化一些,更多地考虑工人的合法权益。”她表示,深圳市妇联将在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座谈会上反映,并希望这封信反映的问题能引起大家的关注。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接到投诉信后大吃一惊,认为这是他们工作中第一次遇到向厂方讨要夫妻性生活权利的投诉。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部长刘秦认为,夫妻生活作为人权的一部分,该厂应尊重员工私密问题,给予一定人文关怀,包括提供相应条件。

周莉的投诉信及相关部门的态度公开后,当地一些老板开始反省自己的行为,并采取措施修建员工夫妻房。2005年10月,手表厂的夫妻房建成,周莉和黑子也分得一间,他们于国庆节时高高兴兴地搬了进去。

夫妻房是在原职工宿舍上新加的一层楼,一共建了68间面积一样的小房间,房间之间用木板隔着,不够隔音但都是单门独户。房间不大,有六平方米,陈设简单,一张床、一张小桌子和两个行李袋。周莉把房间进行了简单的“装修”,在地上铺上了地板胶,买了一部收音机和电视,晚上下班后,三五个老乡经常聚在一起看电视、打牌消遣。夜里10点到12点间,下班回来的工人开始洗漱,一时间夫妻楼走道、水房、卫生间到处都有男男女女的说笑声。

2006年春节期间,在接受采访时,周莉深有感触地说,现在在厂里累了一天,回到家,总算有了一个说悄悄话的地方。虽然夫妻房隔音效果不好,但怎么说也比集体宿舍强百倍。下一步,周莉决定继续努力,争取全国的打工夫妻们都能住上夫妻房。她说,那时,她的任务才算真正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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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权利不容侵犯

中国性学会的调查显示,53%的女工表示他们交朋友的主要渠道是老乡,66%的交友对象是“一起打工的”;在回答“据您所知,其他跟您一样在城市打工的人很久没过性生活了,他们会

选择干什么”这一道选择题时,19%的女工选择“拼命干活发泄”、5%选择“强忍着”。调查还显示,已婚夫妻打工而两地分居,长期没有性生活时,33%的女性“整夜睡不着”,55%的女性民工通过“给家里打电话”来度过漫漫长夜。

这是一组触目惊心的数据,它表明,在现实生活中,性压抑已是女工们的痛楚,女工们的性权利受到了很深的侵犯。郑州市第八人民医院心理专家胡雄教授认为,性缺失会引发一系列的身心疾病。比如紧张、焦虑、头疼、精力减退、抑郁症等等,严重的会有自杀和犯罪情况发生。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周孝正说:“外来农民女工们到城市干活,经济水平肯定不允许家人孩子一起来。但她们也是人,也需要过正常的性生活,这是人类最基本的需求,是不能忽略的个人权益,是最基本的人文关怀。”

漠视女工性权利是一种社会不公平,折射出人性尊严上存在的巨大差异。对于我们今天来说,女工们不仅仅能够嘴上谈论性,而且能有个地方让她们享受到“性福”,这才是进步。  (《蓝盾》2006年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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