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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注四大国计民生

2006-07-16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反垄断法:保护公平竞争的“经济宪法” 6月下旬,反垄断法草案如期提上审议日程,表明了中国高层深化改革、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坚强决心。对“行政垄断”说“不”,是反垄断法的最大亮点,也回应了民众对当前垄断行业收入过高、改变社会成员收入分配差距扩大问题的呼声。这部法律一旦获得通过

,对于电信、铁路、电力、民航、金融等行业的垄断行为将会产生很大的遏制作用。

突发事件应对法:最大限度保护公民权益 我国每年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一般都要超过上千亿元。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的三大要点:一是建立统一的信息系统;二是保障应对突发事件的经费;三是加大官员问责力度。应对突发事件将有法可依,体现了“最大限度保护公民权益”的立法精神。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法:“放活”九亿农民 以个体分散承包经营为特征的农民,如何应对市场经济要求,一直是农村经济工作的难点与焦点。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实现一家一户小生产与大市场对接的有效途径和促进农民增收的好形式。该草案首次明确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法律地位,取消了业务主管单位管理制度,实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工商登记管理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将迎来大发展的春天!

“国十条”深切关注民生 《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被称为保险业“国十条”,它强烈关注“社保未覆盖人群”尤其是农村人群,体现了民生为本的理念。“农业保险”被列为第一层次,位置最为突出,要求发展“适合农民的商业养老保险”、“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险制度”等。大力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等人身保险业务,满足城乡人民群众的保险保障需求,反映了“保险为民”、改革为民的政策指向。(《半月谈》2006年第1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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