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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瓷”专“碰”违法车

2006-07-16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2006年3月,北京交警小李在处理一次交通事故中觉得车辆面熟,经查询发现,这辆黑色别克车两年来共发生交通事故148起,且在所有事故中均不负责任,事故责任方大部分为外地车辆。

一辆正常行驶的车,怎么会如此频繁地发生交通事故呢?民警分析断定,这可能是有预谋的交通事故。没想到,经过深入调查,“黑别

克”竟引出了“马路杀手”团伙。

查询表明,自2004年1月至2006年4月,北京市共发生涉嫌制造交通事故进行敲诈犯罪的案件数千起,涉嫌作案犯罪的机动车百余辆,涉嫌作案近300人。随后,警方初步排查出互相之间有联系的9个团伙。团伙成员每天早出晚归,驾驶小轿车在城区主要道路上行驶,寻找违法行驶车辆。发现目标后立即驾车故意撞击对方,制造对方违法行驶现场,然后根据对方急于离开现场的心理,纠集团伙其他成员,对车主实施诈骗、敲诈、抢夺甚至抢劫;一旦不能拿到现钱,便迅速报警,以现场交警裁定对方负全责为由,堂而皇之地到保险公司索赔。

从已经抓获的犯罪团伙来看,存在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有预谋、有组织作案。二是专门选择外地车辆为侵害目标。三是诈骗保险公司。警方表示,经立法机关批准后,多次发生交通事故的“马路杀手”今后将被终身禁驾。(《市场报》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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