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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侵权容易维权难

2006-08-17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去年9月的一天,南京大学副教授陈堂发在登录中国博客网时发现,在一个名叫“长套袜”的网页上载有辱骂他的言词。于是,陈堂发将中国博客网站的运营商杭州博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停止侵害,赔偿精神抚慰金1万元。今年8月2日,南京鼓楼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杭州博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中国博客网首页向

原告刊登致歉声明并保留10日;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00元。

对此,陈堂发表示“勉强满意”,且“有些许遗憾”。

“1000元的赔偿金根本不足以对现有的网站起到威慑和警示作用。”陈堂发坦言,与他的维权成本相比,网站公司违法成本过低。

陈堂发说,尽管专业的知识背景帮他省了一笔律师费,但维权成本依旧高昂,花费在案子上的精力更是一言难尽。“那个帖子在博客网站隐匿一段时间后再次被公开,包括这件事情对我本人造成的恶劣影响,法院都要我来举证,这是非常困难的。”

据权威部门预测,今年中国的博客人群将超过6000万。博客日渐增多,博客规范也须提上日程。

目前,网站甄别信息性质的过滤技术明显不足,难以承担全面审查的义务。有关人士认为,基于这种情况,让网站承担“合理的注意义务”较妥当。也就是说,如网站的确不知道存储的信息是侵权的,或者被通知有侵权信息后,在合理时间内加以删除,即可认为尽到了义务。反之,则应承担传输有害信息的法律责任。  (《文汇报》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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