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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乐门招女舞师引发争议

2006-08-20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大约两周前,上海百乐门舞厅在当地的《新民晚报》中缝刊登了一则公开招聘男女舞师的广告,一时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

百乐门舞厅是近代上海最著名的舞厅,位于静安寺附近(今愚园路218号)。建筑占地930平方米,高三层,舞厅可容纳数百人跳舞。

舞场是按不同时段收费的:下午1点到晚上8点,女舞师每

节25元(10分钟为一节);而晚上8点到凌晨1点的晚场最低200元门票,女舞师的价格上调到了35元每节。

整个百乐门大约有七八十个舞师,女舞师居多,她们大多外貌亮丽、身材高挑、有专业舞蹈基础。来这里跳舞的以中老年人居多。整个大厅里显得很幽雅宁静,并无任何喧嚣和暧昧的气氛。

女舞师小吴(化名)来这里有半年多了,她是做兼职的。对于外界传说的她们每个月的薪水都在4000元到1万元之间,小吴表示很惊诧:“哪里有那么高?也就够交房租和零用了,如果客人给小费,也要和领班三七分成,我们只能拿到三成。”据小吴介绍,在这里上班迟到会被罚款;每个月还有350节的工作量,完不成的话也要被罚款。至于是否会有客人表示要带她们出去,小吴承认的确有人提出过类似的要求。

一位大三女生以应聘者的身份电话咨询,得到的答复是:对女舞师的要求是年龄在18岁到30岁之间,身高在1.65米以上,要求会跳国标、摩登和拉丁舞;没有固定工资,主要靠提成,可以全职也可以兼职。

对于百乐门公开招聘舞师一事,上海市文广局市场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从法律角度来看,的确没有什么冲突的地方,这只是企业的内部行为,文广局不便干涉。

对此,社会各界反响不一。支持者认为,此举将使舞女这一职业“地上化”,并将有更多的职业约束。

反对者认为舞师就是换一个说法的“舞女”,应该坚决取缔;中立者表示可以宽容地看待这个事情,让时间去证明一切。 (《北京青年报》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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