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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策新规定

2006-08-24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严禁党政机关集资合作建房

建设部、监察部、国土资源部近日联合发出《关于制止违规集资合作建房的通知》,严禁党政机关利用职权以任何名义和方式集资建房,超标准为本单位职工牟取住房利益。  (《江南时报》8.20)

四川:公务员不得经营出租车

日前,四川省政府出台《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它规定:国家工作人员以个人或子女、亲属名义采取入股合资、合作、挂靠等形式参与出租汽车经营的,必须在9月底前全部办理清退手续。逾期未办理的,依法追究责任人的责任。(《新民晚报》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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