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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工厂太“聪明”

2006-08-24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近日,有人投诉深圳市龙岗区坪山宝山第四工业区的鸿昌塑胶五金厂(下称鸿昌厂)“超时加班,存在很多侵犯劳动者权益的现象。”记者赴鸿昌厂调查。

生病请事假加班不打卡

王正义(化名)在鸿昌厂做过主管,他说:“我因为做手术,5、6月份请假,被相应地按事假扣除工资,

因为按公司规定,不准请病假。”根据《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规定,员工请病假应当支付病假工资,请事假可以不支付工资。员工王申补充说:“因为请假扣的钱太多了,大家病了都不敢请假。”

小王和小张是今年初才进工厂的,他们称,工厂经常加班,但为了制造工厂“遵守劳动法规正常上下班”的假象,员工超时加班时都不准打卡。“上班头一天晚上就通宵加班,白天上班8小时后,下午6时30分开始加班至次日早上6时,但打卡只能打到当晚9时30分。”

两份工资单应付检查

“公司还给每位员工做真假两份工资单。假工资单中把普通员工的工资‘拔高’,做给来验厂的客户看;反过来为逃避交税,又把管理层员工的工资‘拉低’。有些管理层员工月薪达7000多元,但个人所得税大多只交几十元。”王正义说。

王申的工资条上,6月份工资为1000余元,而银行存折则显示,他6月份实际工资只有700余元。而王正义的工资条上,5月份的工资是1800余元,所交个人所得税是10元。但他的实际工资却达3000多元,他称:“多的钱是发现金。”

必须回答“标准答案”

“问加班次数及加班多少个小时,要答‘如需加班,每天不超过3小时’。”

“星期天休息吗?休息(星期天从来不上班)。”

“问工资怎样支付,要全部说是按计时。”

“加班费:星期一至五加班1.5倍,星期六加班2倍,法定假期加班3倍(千万不能说加班费是每小时4元)。”

这是鸿昌厂的内部培训资料上的内容。员工们说,这是厂里为应付客户验厂或劳动监察部门检查而准备的“标准答案”。为了让费尽心机制造的假象不被大家捅破,主管经常要给员工培训,让大家“不要乱说话,否则要被开除”。

“而实际情况是,超时加班的事情常有,但领计件工资的人完全是做多少算多少,不存在最低工资保障或加班工资一说,领计时工资的,正常班是27元/天,加班费4元/小时。”王申说。

为了逃避劳动监管,每次有人来检查时,广播里都会播放:“陈生请速到写字楼。”“厂领导告诉我们,这是通知有人来验厂的暗号,并教我们一听到这样的广播,就要好好应对。”  (《深圳特区报》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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