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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控声声紧房价节节高

2006-08-31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今年4月始,新一轮房地产宏观调控呈渐次加强态势,然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最新发布的调查结果显示,今年7月,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5.7%。

涨势难遏并在全国蔓延

目前,国内各大城市房地产市场存在“异常上涨现象”。与去年同期相比,国内各大

城市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并没有出现明显下降,相反,房价逆“风”飞扬态势明显,而且涨势蔓延。新房市场涨价现象,已由个别热点城市向其他大中型城市蔓延,并开始出现向中西部“进军”的局面。

“从7月份的统计情况看,中部地区、西部地区房价与东部沿海城市一起高。全国各大城市房价普涨。房价过高有可能成为一个全国性的问题。”

巨量资金支持与“政策空置”

为何调控声声紧,房价节节高?经济学家徐滇庆认为,中国的房地产需求巨大。中国改革20多年来,人均收入的增长很多年都是两位数,而人均居住面积每年的增长率都在3%以下,积累了巨大的势能。有大量的资金和需求足以支持房地产行业的发展。

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政策空置”。国税总局要求自8月1日,二手房转让缴纳20%个税,但没有房屋原值凭证的,可以按交易全额的1%~3%计税。结果包括上海在内多个城市的“实施细则”都“用足政策”。

房地产业定位是政策消解主动力

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的正效应出现被消解的状况,问题出在地方政府对房地产业所作的经济定位上。不少地方仍在迷恋、依赖“土地财政”梦。所谓“经营城市”本质上就是经营土地、经营房地产。地方政府热衷于房地产开发,部分官员和公务员,有中饱私囊的机会;不断攀升的地价让地方财政收入很充实。长达50年或者70年的土地出让金,被一次性收走了。其结果,当某一届政府将地卖光之后,下一届政府无地可卖,财政收入将大幅度缩减。这才是问题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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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让金应改物业税

在土地及其相关收益的分配不能尽快落实到位的情况下,要房价下降,相关方面都需要更深层次的变革。从国际经验来看,任何发达国家在工业化阶段的初期,都没有把房地产业当作支柱产业的例子。

专家认为,70年的土地出让金一次性征收的模式应该改革为物业税(国际上通行的说法是“财产税”),就是把开发商造房子时缴的税,包括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土地增值税以及土地出让金等收费,改由购房者以后每年来交。

这样一来,房地产开发的成本下来了,房价会有所下降。 (《新华每日电讯》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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