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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低工资的政策着力点

2006-08-31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我国一直都保持着比较快的经济增长速度,每年的GDP基本上都超过了8%的增速。然而,经济的高增长并没有带来工资的显著变化,据统计,我国职工工资占GDP的比重1989年为16%,在其后的10多年中略有下降。

由于我国靠资产收入的人是少数,多数人还是工薪阶层,资本的快速积累和资本所得份额增大会大大加速贫富

差距的形成。一方面,富人的消费递减倾向,使其消费增长速度赶不上其收入增长的速度;另一方面,穷人有消费需要但无支付能力,这样就会导致国内市场有效需求不足。

改变低工资的政策着力点在哪里?有人说,政府要积极干预劳动力市场,比如规定最低工资线并使企业严格执行。如果用政府的强力来干预初次分配,往往得不偿失。一方面会出现资本外流的现象,另一方面即使资本不外流,企业也会倾向于减少劳动供给,就会使我国本已经严峻的失业问题雪上加霜。也正是由于失业的大量存在,劳动力的无限供给,才使得工资率很难上涨。

因此,在初次分配领域,政府应跳出“分配”看“分配”,改变过多干预微观经济的做法。放手发展中小企业,加快投资体制改革,鼓励各类民营经济,包括个体户创业。国外对个体户和微型企业,由于主要是为养家糊口而做,往往被免于征税。政府如能最大限度地促进就业为第一目标,消除各种不利于就业的制度性因素,收入分配格局就会真正得到优化,工资率自然而然会稳步增长。

改变劳动低报酬状态的另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国家加大收入再分配的力度,即增加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向低收入群体的倾斜力度。  (《北京日报》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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