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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商家诱导公款吃喝

2006-08-31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近日,张女士收到一条短信,是由一家餐饮网站发出的,“私人吃饭享折扣,公款招待积分换现金”。在网站的签约餐厅消费1万元现金可得到4000分,40个积分可以换2元钱,返款率2%。“这不明摆着是鼓励公款吃喝吗?”

像这样公款消费拿回扣或者变相拿回扣的事情,并不独此一家。如今,在某某饭店开一次“××动

员会”,或者搞一次“××高峰论坛”,主办者或多或少都会得到饭店一些不透明的回扣,这已经是公开的秘密。可见,“公款吃喝”已经变成了一个可供开发的“产业”。餐饮网站显然认为“公款吃喝”是一个有利可图、并能从中掘出金矿的行业。

既然公款吃喝不仅能让吃喝者大饱口福,还能发家致富,恐怕换了谁都会“吃不了还得兜着走”。用制度约束公款消费的同时,是否也应该用制度约束商家,不能再这般明目张胆地吆喝着诱导公款吃喝。(《工人日报》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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