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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农村改革启动

2006-09-07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继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农村税费改革之后,我国农村改革进入“第三步”改革新阶段。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指出,农村综合改革是一次重大的制度创新和社会变革,要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力争五年内基本完成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任务。

温家宝强调,推进乡镇改革,中央提出五年内乡镇

机构编制只减不增是必须坚守的一条底线。要贯彻把义务教育工作的重点放在农村的方针,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加快农村义务教育发展。今明两年将在全国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的学杂费,同时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和完善政府投入办学、各级责任明确、财政分级负担、经费稳定增长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教师工资必须列入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证。

要以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为重点,推进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不断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财政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国家基本建设资金增量主要用于农村,政府征用土地收益用于农村的比例要有明显增加。(《人民日报・海外版》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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