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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匪庞茂升犯罪心理分析

2006-09-14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2006年8月2日,杀害清华大学女教授的凶手庞茂升一审被判处死刑。2005年12月26日晚,庞茂升在这位女教授家所在单元楼道里,为抢劫钱财杀害了她(详见2392期本版)。主审检察官对案犯的心理进行了认真的分析:

幻想一夜暴富的心理

庞茂升在此次抢劫之前,曾经入室抢劫过此楼

里的另一家住户。实施第一次抢劫的主要原因,据庞茂升供述:一是没钱,二是内心抑郁。庞茂升1977年出生于河北农村家庭,小学毕业后辍学务农,后来在天津卖蔬菜和水果,然后到深圳打工,后又回到天津、北京,在一家广告公司里只工作了一个月就被辞退了,他也没再出去找工作,内心很抑郁。有一天他在网上看到“宝马撞人的新闻”,觉得“开宝马车的人都比较有钱”,开始萌生抢劫的念头。

对世界充满仇恨的心理

在第一次抢劫之前,庞茂升准备了作案的水果刀和只露出两只眼睛的头套,他在供词中写道:“就在2004年12月初的那几天里,他们晚上回来的时候,我几次都想冲出去抢劫他们,可是从来没有做过这事情的我总是胆怯,前两次想冲出去的时候,两条腿就是不听使唤,一个劲儿哆嗦。后几次想冲出去的时候内心有很多的羞愧感,总觉得这简直就不是人做的事。几次就这样过去了,每次回去时总在内心骂自己不像男人。更多的自悲(卑)感在那个时候也都涌上来了,终于把我推出了犯罪的第一步。”

“那天晚上7点多钟,我带着头套和水果刀在楼道里等待宝马先生归来。我清楚地观察到他们上楼了。当时我的心情无比紧张。听着他们一层层地上来。我就下定决心,就是死也要冲出去(那段时间我好像心里对这个世界充满了仇恨,不想在这个世界上活下去了)。”

被害者宝马车夫妇根本没法判断出庞茂升的这种恐惧、矛盾的心理并进行反抗,庞茂升的第一次抢劫很顺利得手了。

侥幸心理

这一次作案他共抢劫了大概7万多元现金。对自己的这次抢劫,庞茂升挺得意。卖菜、打工的赚钱方式,一直让庞茂升觉得生存得很没尊严,他渴望能够像一些公司职员一样体面地赚钱。但是小学文化水平让他难以找到一份体面的工作,广告公司的辞退让他觉得自己通过体面方式赚钱的可能性没有了。现实贫富的差距、自己生活的窘迫和网上不良价值观念的影响,犯罪心理逐渐在他的心中产生,最终对犯罪存在的侥幸心理让他铤而走险,以致最后连一点点的羞耻感都被犯罪心理完全覆盖。第一次抢劫之后,庞茂升大肆花抢来的钱。

害怕被抓的心理

2005年12月26日,庞茂升准备实施第二次抢劫。他拿着买好的刀,带上了头套,等着女教授上楼。劫持女教授后,庞茂升为了防止被发现,就像对待宝马车车主一样,要挟女教授回家。但女教授一直在往楼下走,期望能碰上人,并且大声说话,以期引起邻居的注意。到了某层楼的时候,女教授又用力拍门。这更让庞茂升由害怕到狠心行凶,他拿起刀拼命扎了女教授后逃之夭夭,最后导致女教授伤势过重身亡。

庞茂升开始害怕被人看到、抓到。作为劫匪的他,心理十分脆弱,一旦被激惹,就会成为一个亡命徒,对被害人的人身造成极大伤害。

抢钱心理

检察官指出,一般劫匪抢劫的目的就是为了钱。所以,特别是女性在身单力薄的情况下,通过简单接触判定劫匪的目的就是为钱财的话,可用钱将其注意力引开,保全生命是第一位的;在没有生命威胁的情况下,再寻找机会抓住劫匪。如果女性、老人、少儿等面对抢劫犯一味地反抗,抢劫犯的心理一旦发生激变,特别容易临时产生杀意,危害被害人的生命安全。(《北京日报》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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