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在全国法院新闻宣传工作会议上说:“法官应当慎言,未经批准一律不应擅自接受记者采访,或在新闻媒体上对重大敏感问题发表意见。”此消息一公布,立刻引起各界争论。
“今后到法院采访或许更难了!”这是有的媒体记者看到此消息的第一反应。
最高人民法院一位工作人员
北京律师尹富强说,“舆论是不能代替法律的,它往往带有片面性和情绪性。法官用来判案的准绳应该是法律,而不该是舆论,否则,司法本身也就失去了独立存在的意义。”(《法制早报》9.18~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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