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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农民工养老僵局

2006-09-24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现在,农民工群体不得不面对一个隐忧――农村无法“养老”、城市拒绝“养老”。

随着老年社会的到来,我国农村老年人的比例越来越大。传统上农民养老一是依靠家庭;二是依靠土地。然而这两种传统的养老方法,已不能真正让农民工老时生活有保障。

农民工“老无所养”增加社会风险

外出务工农民年老生活得不到保障,将可能成为城市流浪贫民,带来社会问题。目前,东部沿海省市城乡交接处的租赁屋内、火车站广场、立交桥下,已经出现了不少流浪贫民,如果加上老无所养的农民工,这一问题将更加突出。

一项调查表明,90.2%的农民工没有参加养老保险,现阶段推行的养老保险基金区域统筹,与农民工跨省区流动存在较大矛盾,即使务工期间年年月月缴费不止,也很难跨越“农民工累计缴费15年才能享受养老保险”这道高高的门槛。

据川渝黔劳务部门统计,目前45岁以上的农民工约占农民工总数的30%,他们因年老将逐渐返回农村。以重庆市为例,15年后返回农村的农民工将达到两百万左右,如果现在不解决好其养老问题,到那时采用发放农村低保形式解决,以每人每月最低生活标准100元计算,财政每年需付出近30亿元。这将是一个沉重的包袱。

专家认为,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的缺失将进一步拉大东西部差距,增加统筹区域经济发展的难度。

建立全国统筹养老保险

川渝黔等地的基层干部建议,应为社会养老保险单独立法。要充分考虑广大农民工的利益,做到谁为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谁就应该享受相应的待遇;充分考虑农民工流动性大的特点,制定灵活的政策,让农民工在一个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后,能顺利、方便地把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新的工作单位,使养老保险关系得以延续。只有这样,农民工年老后才能真正享受社会养老保险福利。

同时,应适当降低农民工参与养老保险的门槛,增加他们参与的积极性。如东部经济发达地区,可以参照西部地区职工年均工资收取参保农民工养老保险费。每月每人200元左右即可,如果夫妻两人同时获得养老保险金,就可以过上较为稳定的生活。

如果全面推行社会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按西部地区较低标准,一个工人每月可收取养老保险费(税)180元左右,全国2.5亿农民工一年可收取5400亿元左右,十年后加上利息可积累7万亿元左右,那时也是农民工返乡高潮的时候,全国统筹支付农民工养老保险费应该能够办到。

社会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后,应该建立便于跨地区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机制,如实行电脑全国联网,像银行卡一样,发放全国流通的养老保险卡。农民工不论转移到什么地方,都可以凭卡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凭卡领取养老保险金。(《?望》2006年第3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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