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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怕贪官已死,香港廉署也决不放手

2006-10-08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香港廉政公署穷追“外逃贪官”韩森达35年之久,不久之前终于追回其过亿资产。香港廉政公署通过法律手段彻底剥夺腐败分子及其家人的既得利益,真正让贪官倾家荡产、身败名裂。

不明财产就是罪

韩森绰号“肥仔B”,是地道的香港人。1940年,韩森加入当时的皇家香港警察队

,1969年升为总华探长。

随着官职不断提升,韩森捞得盆满钵满,买屋买田,物业遍布何文田豪宅区以及繁华的西洋菜街、通菜街。韩森还有124万港元的商业投资,包括名车、名表、珠宝及约70万港元的银行存款。至1971年退休,他拥有的资产与官职收入极不相称。资产总值超过415万元,超出官职收入20多倍。于是廉政公署介入调查。

上世纪70年代后,腐败现象早已令香港民怨沸腾。当时新港督麦理浩履新后,表示要打击腐败,韩森自觉不妙,开始为自己铺设后路。1971年8月,只做了几个月总探长的韩森提前退休。1974年移民加拿大,后潜逃至台湾。韩森辗转世界一些城市逃匿,多年来无一日不处于惊慌之中,无法安享不义之财,最后客死异乡。

35年穷追不舍

1976年6月22日,加拿大警方根据香港廉署发出的要求引渡文件,在温哥华的韩森豪宅中将其逮捕。后以25万加元获得保释,但未被引渡回港。韩森潜逃至台湾。由于香港与台湾之间并无引渡安排,廉署对于潜逃台湾的韩森一直束手无策。1999年8月,韩森在台湾去世。贪

官死了,也决不放过。香港廉署无法刑事起诉一个死人,就通过民事诉讼方式,向韩森的遗产受益人展开追讨,令韩森的资产数目曝光。

经过30多年的不懈奋战,香港廉署最终追讨到已故贪官韩森的过亿资产。香港廉署没有满足于赃款的“如数”追缴,赃款的利息也姓“赃”,由于资产升值等原因,韩森家属于35年后交出的资产,是其当初贪污数额的整整35倍。  (《新民晚报》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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