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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城管人性化

2006-10-22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规定:城管执法人员在进行具体行政行为时,要根据具体情况区别对待。凡违法行为轻微或初到西安市的投资商、外地游客违反有关城管法律法规的,以批评教育为主,首次违法的免予处罚。

与“首违免罚”同时出台的还有一批规定:对年长或患有残疾的占道经营者,要以教育劝离为主;对一

些确因生活困难而无意违反城管法律法规的经营户,要尽力帮助其解决再就业问题或低保问题。在每年农历大年初一至十五,允许在城区一定区域,设置临时灯笼市场,切实解决灯笼经营者的实际困难;在瓜果成熟季节,严禁各级城管执法部门对瓜农运输车辆实施处罚。

一个城市对待外来小商小贩的态度,体现了这个城市的胸襟和气度,体现了这个城市的宽容程度。西安市的做法,为小商贩们开辟了更大的生存就业空间。

“批评教育为主,首次违法免于处罚”,西安市城管执法局推出的一系列人性化举措不失为城市管理的一项创新。(《法制日报》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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