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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灾款发放应有明确标准

2006-11-05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今年6月,陕西省大荔县境内发生罕见的大风、冰雹灾害,造成数人死亡。据大荔县埝桥乡政府有关负责人介绍,该乡受灾土地面积就超过了3万亩,经济损失至少也有1000万元。为此,县民政局先后分两次给该乡共拨付4万元救灾款,但这对于庞大受灾人口来说是杯水车薪,以至于在一些村,发到灾民手中的救灾款人均只有1元。

由此,笔者想到,民政部门拨付救灾款应该有一个明确标准。比如,按经济损失的若干比例拨付,以人员伤亡数量为标准拨付。这样一来,救灾款的透明度有了保证,灾民也看得明白,基层干部也好分配,也便于社会监督。

农业属于高风险行业,天气对收成的影响非常大。美国农民一般会买名目繁多的保险,如农业总收入保险、事故保险和牲畜保险等。我们的保险体系覆盖面显然还不够,所以,农民一旦受灾,就盼望一个能给自己带来切实帮助的政府救灾制度。(《新京报》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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