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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新模式

2006-11-09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2006年2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近日,卫生部有关负责人和专家,为读者进行解读――

步行15分钟可到达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办在社区,要求步行15分钟就能到达社区卫生服务点,居民看病比较方便,尤其适合老年人。它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价

格比大医院要低,居民承担得起。

有12项公共卫生职责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承担12项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包括健康教育、传染病、慢性病防治、妇幼和老年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的基本医疗服务主要是“小病”、“常见病”、“多发病”。

医生要对居民负责

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配备6名从事全科医学专业工作的执业医师、9名注册护士。原则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设置住院病床;社区卫生服务站不设病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筑面积最少不低于1000平方米,社区卫生服务站不低于150平方米。

一个医生要对其所在社区的几千名居民负责,了解这些居民的健康情况,指导居民改变不良生活习惯。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提供持续性与周全性的医疗保健服务。

大医院将减少常见病门诊

今后,随着政府投入的增加、社区卫生服务设施条件和技术能力的改善,百姓看病将先进社区服务中心首诊,实行“小病不出社区,大病及时转诊”。大医院将逐步减少常见病门诊服务,集中精力诊治疑难重症,开展临床科研,培养医学人才,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工人日报》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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