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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约轰炸前南损失应由谁赔

2006-11-12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前不久,塞尔维亚南部的诺维帕扎尔市法院作出判决,要求塞政府国防部对北约轰炸南联盟时该市5名死难者的家属赔偿1350万第纳尔(近20万美元)。此判决一出,立即在司法界引发了争论。北约造成的损失,到底应该由谁来负责?

5名死者家属的辩护律师诺沃维奇表示:“1999年南斯拉夫军队战斗非常英勇,但其武器装备不行

,国家应为自己的军队未能有效地保护公民,并导致他们的死难负责。”

塞国防部向州法院提出申诉认为,死者亲属状告的主体不应是国防部。对于战争中牺牲的军事人员,国防部有责任向其遗属提供赔偿,但普通平民死亡的赔偿应由政府的其他部门负责,军队没有能力对战争中的全部遇难人员及其他物质损失进行赔偿。

另一些律师认为,1999年北约对平民目标的轰炸,责任者显然是北约,而不是南斯拉夫军队。一个小国的武装力量无力抵御世界最强军事联盟的进攻,因此不能对平民的死亡承担责任。

目前塞司法界普遍认为,诺维帕扎尔市法院的一审判决将很难获得通过,但国家对此应予以重视。(《光明日报》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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