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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禁烟有令难行

2006-11-23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11月17日是“世界戒烟日”。但在我国很多城市挂有醒目“禁止吸烟”标志的公共场所,吸烟者依旧肆无忌惮。无辜的是被动吸烟者。

全国人大代表陈贵云认为,我国部分公民还处于公共场所禁烟的“无意识”状态中,这是推行戒烟行动的最大障碍。在发达国家,公民一般都不在公共场所吸烟,要吸烟会自觉地到吸烟区

。而我国,卫生监督员很难得到吸烟者的配合。

重庆市民张小露多次遭遇到在公共场所吸烟的人为自己辩护的“歪论”。一次,张小露与同事吃火锅,几名男同事点上烟,张小露说:“你们知不知道吸‘二手烟’的人得肺癌的几率比吸烟的人要高很多!”男同事反驳道:“那你也吸烟呀,这样可以降低得肺癌的几率呀!”

一些社会工作者认为,目前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仅仅停留在“部门规章”上,主要靠社会道德机制来约束,导致公共场所吸烟行为放任自流。而建立无烟的社会环境和提高不吸烟者保护自身权益的意识是控烟的当务之急。同时应尽快出台“公共场所禁烟”的有关法律,将公共场所设置为法定禁烟场所。(《中国妇女报》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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