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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县委书记的签字并非假冒

2006-11-23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最近,山东省齐河县警方侦破一起案件:今年以来,有33人通过假冒的县委书记签字,进入该县各个党政机关。经查实,一个只有小学文化的无业游民,雇用他人仿冒县委书记的签字,不仅把自己和妻子安排进了审计局和劳动局,还收取他人钱财将多人安排至党政机关。(见本期《文摘报》1版)

一般说来,骗子之所以要

采取某种手法行骗,首先在于这种运作过程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和可操作性。在这个案件中,骗子拿着假冒的县委书记的签字,要将一批社会上的人“安排”进党政机关,同时“按照单位的好坏,每人收取3万元到8万元不等”,这说明那些找到骗子希望给安排工作的人,或多或少都相信以下两个“普遍性”:第一,有了县委书记的签字,人事部门就可以安排工作;第二,县委书记的签字不能白签,或者能够搞到县委书记签字的人也不能白忙乎,总之需要被“安排”工作的人出点儿血,意思意思。

一个只有小学文化的无业游民,仅凭一纸县委书记的签字,就可以堂而皇之进入审计局工作,这是不是意味着,在一些地方,一个人能不能进入政府部门工作,能不能吃上财政饭,他具有什么样的资格和能力,需要经过哪些正常程序,所有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能不能受到县委书记和县长的特殊关照?

由此,人们联想:假如县委书记的签字不是假冒的,那么一切不都OK了吗?我们期待着有一天,不但骗子拿着假冒的官员签字再也无法行骗,就是官员亲自出马,也无法违反规定和法律随便办事。(《羊城晚报》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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