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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色成本抬高房价

2006-11-30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两大“弹性空间”

2006年2月,国务院首次界定商业贿赂重灾区,前两名――工程建设、土地出让都和房地产市场密切相连。海南某房地产公司董事长坦言:“土地出让和容积率确定,是两块最大的‘弹性空间’。”

2003年以前,全国城镇有偿出让的土地中,以招标、拍卖等方式出

让的仅占5%,其余是“协议出让”。“一块地定价多少,有些时候就是领导手中的一支笔。如果当官的给我的低价格带来了5000万元利润,我愿意拿出2000万甚至更多‘进贡’。”这位老总说。

土地非市场化出让导致的腐败愈演愈烈后,国家规定:土地必须以公开招投标方式出让。但这依然存有可供操作的空间。

一般来讲,每个项目都有“项目经手人”,他们的主要职责是疏通关系,在招标中与地方政府形成默契,以种种限制性条件先期排斥竞争对手。有时,在招标开始时输赢早已内定。这笔公关费用,当然由开发商埋单。

土地出让时,容积率等参数已基本设定,容积率的高低直接决定可建房屋的多少,对开发商而言,影响的将是数百万甚至上千万的收益。所以总有开发商希望在这里做文章,而更改容积率的大权掌握在规划部门手中。某房地产公司的老总说:“如果一平方米是2000块,多1万平方米,便是现实的2000万元收入,我花多大公关代价也愿意。”

某些公章染成灰色

一个房地产项目,需要国土、规划、人防、消防、环保等数十个职能部门的审批或备案。开发商认为,一个部门审批多花一两天,全部手续就要拖延一两个月。为了节省时间,早日回笼资金就需要额外花费。“花费主要针对具体办事人员,少则几千,多则几万。”某老总说,虽然数字不大,但这笔费用往往需要重复支出。因为每个部门里,审批和验收不是一个人,疏通关系的原则是“一个都不能少”。

正式动工建设前,政府各职能部门要对开发商设计方案进行三堂会审。早几年,灰色成本以信封装现金形式发放。“现在隐蔽了许多,事先的公关工作早在审议会议之前,已经悄然运作。”一位开发商说。

高成本转嫁消费者

开发商决不会自己为灰色成本埋单。政策允许范围内的管理费用有限,只能充抵部分招待吃喝费用。依照业内的潜规则,真正的“大头”多从建筑安装成本中虚设。

灰色成本究竟多大程度上提升了房价?部分专家认为,约4%。但有专家认为,灰色成本不是房价上涨的决定性因素。清华大学廉政研究室主任任建明认为,即便灰色成本不是房价高起的决定性因素,但政府承担的责任不能有丝毫懈怠,“如果政府部门的监管不到位,每个管理措施都可能成为提供腐败的机会,每个政策都会走样,复制效应不堪设想。”(《南方周末》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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