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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哈亚运:体验全面知识产权保护

2006-12-14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2004年,在第26届亚奥理事会代表大会上,与会代表共同通过一项里程碑式的决议,规定以后将以法律的形式对亚运会的知识产权进行保护,因此,本届多哈亚运会也成为有史以来首次提出要进行全面知识产权保护的一届亚运会。

在多哈采访的这些天,经常能看到一些媒体的从业者因为违规而受到警告甚至被没扣留器材的事情

:在射击场上,有名摄影记者因为持录音机进行采访被暂扣了采访证;在铁人三项赛场,一名网站的记者因为使用DV而被工作人员没收了机器;在赛艇场外,有的文字记者因为闯入电视摄像区而被警告。

在多哈街头,随处可见亚运会的口号、标语及宣传画都在右下角标有“TM”标识,表明这一切都是受知识产权法保护的。

在我国,人们大都认为,有关体育的知识产权保护不过就是不能将会徽、图标、吉祥物等用在可出售的商品上,殊不知,这些都仅仅是一些最基础的知识产权保护常识甚至是皮毛,真正的体育赛事知识产权保护是深入到赛场内外的各个角落的。包括口号、标语、标识、图案都是受到保护的,就连赛场内外的所有空间以及运动员比赛时的声像同样不可被滥用。对于采访赛事的记者,不同的注册记者不仅工作区域有严格的划分,而且明确规定文字记者不可用专业相机拍照,摄影记者禁止使用录音等等。

从亚运会开幕前至今,组委会曾对多哈多处商家和店铺展开大规模的清查行动,查封和没收了一批印有多哈亚运会会徽和专用标志的假冒产品,并对违规商户进行了严厉的处罚。组委会还协同海关,严防不法分子从境外将假冒的亚运商品偷运进卡塔尔。据介绍,目前在卡塔尔,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处罚最高可达10万卡塔尔里亚尔(约合3万美元)或两年监禁,罪行严重者可两项并罚。(《光明日报》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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