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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收费公路,“路”在何方

2006-12-21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你知道收费公路可以收费多少年吗?政府条例规定,政府贷款修的路收费期15年,企业投资经营的路收费最长不超过25年。可今年,北京市人大代表赵仑发现了一个鲜为人知的情况:北京9条收费公路,全是收费期长达25年甚至30年的经营性公路,没有一条是收费期15年的政府还贷公路。

首都机场高速路是1993年通车的。

而现在负责经营机场高速公路的公司,却是这条公路通车后6年才成立的一家国有公司。这就是说,北京的机场高速路不可能是目前的经营者投资修的,中间有经营权的转让。

根据有关规定,政府部门可以将公路的收益权转让给企业,但这是有条件的,如“需要向社会公布,并采用招投标的方式”、“变更后的收费公路收费期只能按25年算,除了一些前期亏损的公路在政府授权下可以延长至30年”等。然而多数收费公路的身份转变与经营情况,公众并不清楚,了解情况的部门对此则是讳莫如深。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公路发展应当坚持非收费公路为主,适当发展收费公路”,“二级以下(含二级)的公路不得收费”。但实际上,我国已建成高速公路的90%、一级公路的80%、二级公路的40%以上,都是收费公路。车辆消费者有必要追问:法律法规所规定的非收费公路为主的改革之“路”,到底在何方?(《北京青年报》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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