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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书独创性标准亟待界定

2006-12-31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65岁的大连交通大学外语系教授吴光华最近有点烦。这位主编过“汉英辞典”系列8部辞书的教授,近日却被江苏科技大学63岁的教授尹邦彦告上了法庭,称吴教授主编并由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出版的1999年11月版《汉英大辞典》中,有高达2000余条包括词目、例句、释义在内的材料,系抄袭、剽窃自尹邦彦主编的《汉英常用熟语

辞典》。

这场官司带出了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辞书著作权独创性标准如何界定?

上海市版权保护协会秘书长任彦介绍,辞书属于汇编作品。汇编作品的独创性就体现在对其他作品的选择、编排上,汇编人也因此享有汇编作品的著作权。一位辞书界的资深人士表示:“辞书中80%的内容存在相互借鉴,即便是不同类型的辞书,一般也能达到50%。无承上启下不成辞书。”但是,借鉴和抄袭究竟界限何在,仅凭业内的“约定俗成”,显然无公信力。一部音乐作品中有8小节相同或相似即构成抄袭,这已是音乐界广泛认可的“规矩”,而在辞书出版界则还“无章可循”。 (《解放日报》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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