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未成年人犯罪,家人是否承担赔偿

2007-01-04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某人在不满16周岁的时候犯了杀人、轮奸、抢劫等罪行,请问,他可能被判处什么刑罚,另外,对受害人的赔偿是否要让该犯人的家属赔偿?

律师解答:

《刑法》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适用死刑。

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或其家属可依法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根据《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规定,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人,包括刑事被告人和未成年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考虑到该案中被告人可能没有任何赔偿能力,对受害人及其家属的赔偿,依法应由该未成年犯人的家属承担。并且,在附带民事诉讼中,被告人或其监护人已经赔偿被害人损失的,人民法院是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的。 (《江苏法制报》2006.12.29)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