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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分动迁款老保姆状告东家

2007-01-04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77岁双耳失聪的季老太在上海的张家当了30多年的保姆,带大了这家的女儿,自己的户口也落在张家。2006年5月中旬,因建设轨道交通10号线南京东路站,张家位于上海市河南中路上的房子被动迁。张家人瞒着她领取了175.2万余元动迁款。

6月下旬,季老太将张家人告上黄浦区法院法庭,认为自己的户口在动迁房内,要

求返还属于她的动迁款28.8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查明,季老太曾在张家帮佣,1982年4月,她的户口迁入张家。双方并无亲情关系,季老太因帮佣关系迁入户口,又因帮佣关系结束离开张家,此后长达20多年时间里未正常居住过。因此,她不符合有关法律和政策中对同住人的规定;同时,拆迁补偿款是按拆迁房屋的面积计算,如将季老太作为该房同住人,使其享有分割动迁款的权利,对张家不公平。

近日,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季老太的诉请,准许张家自愿给她1.3万元。  (《解放日报》2006.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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